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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店通开放平台使用规则


用户在使用“旺店通开放平台”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规定,否则“旺店通开放平台”有权做出独立判断,立即取消该用户的资格并注销其用户账号:

1.1、     开发者承诺同时遵守《旺店通开放平台运营规则》。

1.2、     开发者成功入驻开放平台后,旺店通将根据您的登录账户和密码确认您的身份;开通开放平台服务的账户仅限于开发者自身使用,开发者不得将该账户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出租、出借、泄露、披露等。您应妥善保管账户和密码,并对使用该账户和密码所进行的一切行为承担全部责任。您承诺在密码或账户遭到未获授权的使用,或者发生其他安全问题时,将立即通知旺店通,且您同意并确认,除非因旺店通过错导致账户被盗,旺店通不对上述情形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遗失或损害承担责任。

1.3、     开发者声明并保证其使用开放平台服务过程中遵守如下要求:

1.3.1、       不复制、模仿、修改、篡改、翻译、改编、出借、出售、转许可、在信息网络上传播或转让开放平台服务和/或相关软件,也不得逆向工程、反汇编、反编译、分解拆卸或试图以其他方式发现开放平台服务/软件的源代码,或者在未经明确允许的情况下创作衍生作品;

1.3.2、       不分发、销售、转销、租赁、许可、再许可或通过其他方式将开放平台或任何用户信息提供给第三方(包括以任何方式存储开放平台或用户信息致使第三方能够访问);

1.3.3、       不从事避开或修改旺店通数据统计工具的行为;

1.3.4、       不发送和储存带有病毒的、蠕虫的、木马和其他有害的计算机代码、文件、脚本和程序;

1.3.5、       不利用旺店通提供的资源和服务上传、下载、储存、发布任何违法违规、侵权、淫秽、色情、不道德、欺诈、诽谤(包括商业诽谤)、非法恐吓或非法骚扰等信息或内容,不为他人发布该等信息提供任何便利(包括但不限于设置URL、BANNER链接等);

1.3.6、       不侵犯旺店通和/或其关联公司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1.3.7、       如开放平台服务涉及第三方软件之许可使用的,您同意遵守相关的许可协议的约束;

1.3.8、       不从事其他违法、违规或不恰当的行为。

1.4、     开发者声明并保证其在开放平台开发、发布的应用符合如下要求:

1.4.1、       真实、合法、准确、完整,不会有任何淫秽、色情、不道德、欺诈、诽谤(包括商业诽谤)、非法恐吓或非法骚扰的内容;

1.4.2、       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享有的合法权利或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知识产权等;

1.4.3、       不会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条例或规章 (包括但不限于关于规范互联网站、互联网信息、不正当竞争的法律、法规、条例或规章);

1.4.4、       不会含有任何类型的恶意计算机程序、病毒;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或企图干扰开放平台、其他开发者应用或其任何部分或功能的正常运行;

1.4.5、       不会直接或间接与下述各项内容链接:(1)任何法律、法规、条例或规章所禁止的商品或服务;或 (2)无权链接或包含的商品或服务。

1.5、     开发者开发、发布的应用需要收集或使用用户数据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5.1、       开发者必须事先获得用户的同意,且应当告知用户相关数据收集的目的、范围及使用方式,保障用户知情权;

1.5.2、       开发者不得请求、收集、索取或以其他方式从任何用户那里获取对旺店通账户、密码或其他身份验证凭据的访问权;不得为任何用户自动登录到旺店通网站提供代理身份验证凭据;不得提供“跟踪”功能,包括但不限于识别其他用户在开发者应用档案文件页上查看或操作;

1.5.3、       开发者不得利用其他开发者的appkey或相关权限获取旺店通平台用户数据;

1.5.4、       开发者应当仅获取为应用程序运行及功能实现目的而必要的数据,开发者在特定应用中收集的用户数据仅可以在该特定应用中使用,不得将收集的用户数据转移或使用在该特定应用之外, 不得将用户数据出售、转让或用于特定应用之外的任何其他目的;

1.5.5、       开发者应当向用户提供修改、删除用户数据的方式,确保用户要求删除其用户数据时可通过该方式自行操作完成,并确保相关数据被完全删除;

1.5.6、       旺店通有权限制或阻止开发者获取用户数据及开放平台运营数据,有权自主决定相关数据的保存期限;如旺店通认为开发者使用用户数据的方式、数据收集的目的或收集的范围有可能损害用户体验、侵犯用户权益或者不符合应用程序运行或功能实现的目的,旺店通有权要求开发者立即删除相关数据并不得再以该方式使用或再行收集该等数据;

1.5.7、       一旦用户退订或停止使用开发者的应用,开发者必须立即删除从该用户处获取的全部数据;且旺店通有权基于数据安全的考虑不经通知径行做出删除数据的处理措施。

1.6、     开发者同意开放平台运营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用户注册信息、用户针对开发者应用的使用数据)的全部权利均归属旺店通。开发者承诺在未经旺店通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得为任何目的擅自保存、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前述运营数据;如经旺店通书面同意开发者可以使用平台运营数据的,其行为应当同时符合本协议第1.5条的约定。

1.7、     开发者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的约定非法获取或不当使用相关数据的,旺店通有权采取直接终止本协议、删除开发者已获取的相关数据、下架应用等措施,且前述措施可以合并使用;开发者应当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全部责任,并对旺店通、用户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1.8、     开发者同意接收来自旺店通及其关联公司发出的邮件、信息。

1.9、  开发者一旦在开放平台申请成功,成为开发者,并在申请发布一个新应用时,开发者将得到一个针对该应用的唯一的App key 和App secret 。开发者同意通过开放平台提供的途径合法获取应用标识(appkey)及密钥(appsecret)。开发者对appkey和appsecret的机密负完全责任。开发者同意任何时候都不使用其他开发者的appkey 和appsecret,也不将自身的appkey和appsecret透露给任何第三方。开发者同意在发现或怀疑他人未经授权就使用其appkey和appsecret时立即通知旺店通。旺店通对开发者的appkey和appsecret的所有使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未经授权的访问、更改或者删除、破坏、损害、丢失或未能存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1.10、  开发者不得暗示旺店通加入、赞助或认可开发者的应用,包括但不限于在开发者应用名称中或顶级域名左侧的URL中使用“掌上先机”、“旺店通”、“掌商先机”、“微铺宝”、“WDT”、“ZSXJ”或旺店通关联公司的名称的任何变体、缩写或错误拼写。